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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業配文)

怎麼查土地建物所有權?在買賣或承租土地和房屋的時候為避免後續法律問題並保護自己(尤其買賣),一定要確認所有權人、土地標示內容、有無借錢抵押等資訊,但是土地建物所有權應該怎麼查呢?最簡單快速請所有權人提供查看所有權狀,確認後才算稍微安心。(不過一般人好像都不習慣這樣做;其實買賣、租賃等契約最好也同時委託民間公證人併同進行)

另外我們還可以請所有權人提供「土地建物標示的地段、地號、建號等」資料文件

或用門牌號去查地籍圖

再使用以下方式查詢

到地政事務所親自調閱(需要相關費用)

  • 到地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向服務台或櫃檯詢問索取)
  • 繳交調閱費用(謄本每頁20元,即刻領取謄本與費用收據)

也可以線上查詢(需要預買點數卡)

  • 透過線上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申請謄本(需要有HINET帳號密碼)系統用起來很方便,只是需要帳號密碼跟預先購買點數卡有點麻煩

如果想知道需要哪些資訊可以先到「謄本送件練習區」研究一下~

或者超商申請(需要手續費、列印費)

不然就委託申請(需要代辦費)

  • 委託地政士(土地代書)申請

 


謄本分類是什麼意思?

謄本基本上分為三類

第一類謄本:登記名義人或其它依法令得申請

  • 顯示登記名義人全部登記資料(申請人身分為登記名義人本人也就是所有權人(或其代理人、管理者)可以系統會員身分持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申請)

第二類謄本:任何人均能申請(以系統會員身分登入,僅能申請第二類)

  • 顯示登記名義人部份姓名、部份統編輯完整住址(登記名義人可申請隱匿地址)
  • 隱匿:登記名義人的出生日期、部份姓名、部份統編、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義務人及其他法令規定需隱匿知資料。但限制登記、非自然人姓名及統編不在此限。

第三類謄本:登記名義人或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親持相關證件、文件,親自各地所臨櫃申請)

  • 顯示:登記名義人之完整姓名、住址
  • 隱匿:登記名義人之出生日期、統一編號

土地登記規則自103.12.25修正,104.02.02實施

也就是說,如果有債務關係且有法院確定函理論上可以查第三類謄本

 


番外

如果您是要查自己名下的土地財產資料,我們的內政部地政司也很貼心有推出地籍存摺的查詢服務喔(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就可以快速查詢)

查詢自有土地財產:地籍存摺

查詢不動產買賣的實價登錄: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

 


好,話說回來為什麼買賣土地建物要查所有權?

就是為了避免有不必要的法律糾紛,試想你千辛萬苦買賣或租賃的土地、建物,萬一被拿去抵押或甚至對方根本不是所有權人…那可得有多糟糕啊!血本無歸被趕走不打緊,你可能還會揹上官司並且負債累累…我們萬事盡量謹慎才能盡量保護到自己。如果找到好的地政士、民間公證人,甚至是律師~也許能為您提供更縝密的規劃!也避免掉完全不必要的大麻煩

 

 

參考資料↙

土地登記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外部連結↙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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