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後必備的嚴肅 #日常的多管閒事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這幾天在路上、網上看到的日常…

想要討論幾件事情的觀念跟想法,如果設身處地是您遇到了,會選擇怎麼做?

  • 我看到有狗被綁在賣場外
    • 那隻被綁在賣場外的狗乖乖趴著等待,高溫的夜晚在室外仍喘到不行
  • 我看到非飼主的兒童去摸沒有主人看顧的狗
    • 接著非飼主兒童摸完狗之後張望,趁旁邊沒人注意…看狗很乖就打了狗幾下
    • 兒童的父親站在不遠處…終於注意到兒子不知道在衝三小才淡淡地了句說小心牠咬你
  • 我看到狗很熱又很焦慮的重複「站立趴下站立趴下站立趴下」動作
    • 然後飼主兩人歡喜的吹完冷氣,消費完成準備牽狗

就我想知道

  • 不怕狗被偷嗎?
  • 不怕狗遇上事嗎?
  • 看到臉書粉專,有飼主把狗帶到人潮景點(九份老街)後放開牽繩作「原地等待」訓練的影片

就我想知道

  • 就算訓練成果非常好,第一時間有即刻保護牠的本事嗎?
  • 公共場合,牽繩在脖子上…不在飼主手上真的很可以嗎?
  • 看到臉書粉專,有飼主把貓放在重機儀表板上未作防護的急速狂奔的影片
    • 看到貓為了保持平衡,在平滑的儀表板上只能壓底身軀、用肉墊保持平衡

就我想知道

  • 貓如果因為突發狀況,能保證路人和行車的安全嗎?
  • 拿別人的命來賭自己的爽快,為什麼網友認為飼主開心就好呢??
  • 看到端午節正午,一堆人帶著狗放牽繩在人行道散步!

就我想知道

  • 高溫蓄熱的人行道和柏油路面,會為動物的腳帶來很大的傷害,對你來說真的沒關係嗎?
  • 每年有非常多貓狗熱衰竭死亡也沒關係嗎?

看到這些我有很多想法,有很多疑問

有人說是我嚴重了…身為一屆奴才,真的很想知道是我的觀念和腦袋有問題?還是誰的腦袋簡單了??


 

我的思考與邏輯。

每個飼養動物的人都必須知道的《動物保護法》法規範圍,為什麼需要知道?就像騎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是嗎?

任何「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必須由七歲以上飼主一名陪同看護…若無,任何人可以將其送往收容所。

動保法第21條規定:

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因為飼主不適當的照顧,造成動物重大器官損害或死亡…依法飼主有責任

不管別人有沒有挑釁、逗弄你的狗,只要狗咬人…依法飼主有責任

可能造成的事件

過熱:熱衰竭、過熱導致的多重器官衰竭…

過冷:心臟麻痺…

事故:車禍、被餵食不明物品、被虐待、被惡意霸佔…

 

之前很多飼主將狗置放在家門外公共區域,用圍欄侷限活動範圍…或者用牽繩栓綁在機車前榻、店家門前、公共場所,然後發生被偷抱走、強擄等事件…

當然飼主們都是急得跳腳…不過在公共環境沒有陪同的情況下,很想了解責任的歸屬?還有那些被偷搶擄走的動物最後怎麼了?

我會不能理解的部份是有很大數量的網友認為我是過度反應的…但假設新聞報導發生事件時,網友卻經常一窩蜂指責?那究竟造成的問題誰又是推手呢?

狗因為人為因素被熱死悶死烤熟

狗咬了非飼主的兒童或成人

狗在室外被偷走

貓從車上跳走或是掉落

路人被動物驚嚇導致意外事故甚至更嚴重的連續交通事故

不管怎樣最倒楣的還是動物吧!


 

第一個事件在當下,我選擇幫助那隻可憐巴巴的狗

我站在牠身旁。看起來像是牠的飼主

讓摸牠打牠的兒童停止行為

直到飼主出現,我說明了她們離開的那些時間裡狗發生的事「狗剛才被打了」

「有小孩本來是摸牠,後來就開始打牠」「希望你們要多多注意不要放牠自己一個」其實我很希望讓她們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但聽到飼主感謝的說聲謝謝之後說道「牠上次差點被牽走」。

 

此時,完全覺得這飼主大概也沒救了!你都知道差點被牽走過,到底有什麼理由必須讓你把牠帶出來綁在路邊?

你們就不能讓狗待在家裡嗎?

你們就不能一個進去買,一個在外面陪狗嗎?

你們可以預見的危險都遇見了,執迷不悟嗎?

 

小孩需要被教育的就是不要隨便靠近動物

大人需要被教育的就是不要只顧自己

如果我們真正愛我們的動物夥伴,要先學習尊重…在符合法規的情況下以牠們的安全考量為考量,盡力善待照顧牠們。

 

#小拾了了 #卡呸醬的腦神經 #詐罐學院 #法鬥PINK先森卜一卦

#友善動物 #善待動物 #動物保護

#飼主責任 #不跟網民認真但是為他們的智力失能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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