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業配文)
今天看到某財經新聞報導,標題大致跟「沒工作、國民年金、網怒、懲罰金」有關,內容提到:
1. 網友感嘆自己失業沒錢又收到勞保局的國民年金催繳單
2. 常聽聞國外失業的民眾,都有失業救濟金的補助可以領
3. 催繳帳單將近三萬元,無力負擔協調分20期繳納
4. 上個月繳一張,隔月再寄上一期已繳完的未付利息有「一整個繳不完的感覺」
5. 「我的孩子還小,養他們需要錢」
吧拉吧拉等等等
我只想說...........網友,您很久沒繳了齁
講真的,文章往下拉完全開了新局新方向、全新的標題「勞保、勞退分不清?只有這種人可領三筆退休金」
我哩咧,髒話差點飛出來!這不是打風向什麼是打風向。
沒錢繳國民年金就好好去工作繳勞保呀傻孩子啾咪。對吧?沒看錯意思吧,還是我曲解了?畢竟我理解力不好
有好多人靠北說沒工作要養孩子還要繳國庫..可是大家坐下來講真話啦!很多人沒失業的時候也沒繳國庫啊。阿不然嫌孩子花錢、累贅,剛出不會麥幹麥SET,誰逼你幹的?
國庫的收入之一是人民的血汗錢沒錯、是稅金..不是那一滴一點的國民年金,而您也不是受害者...拼命賺錢幫你支付了更多費用的那些人才是真正受害者吧。
養孩子當然需要錢啊!大家都同情這個境遇,因為整個台灣有一半的人都在忙著養小孩耶,大家也他媽都很辛苦、每天認真爆肝累!!!
所以回過頭來說,
1. 遣散費怎麼只有兩萬這麼少
2. 沒有基礎能力培育孩子,怎麼好好為人家父母?
3. 有時間PO網論戰還不快點找工作嗎
就我所知,前期如果保持有繳國民年金‥後來暫時沒繳、欠費就算欠了快十年,利息其實沒多少~欠費總額含利息三萬左右…因為我也曾有沒能力繳的時候,收到帳單根本覺得「要不就是政府佛心」、「要不就是國民年金要倒了」。怎麼可能拖這麼久才這個數字?真要講國庫,國庫這樣怎麼壯大
可參考資料:
所以合理推論某推文,想要引導的方向…並不是爆系文章本身,討論的重點自然也不是爆料網民。看了文章下半段,發覺有些資訊是能幫助一般民眾了解~所以重點整理如下。
「勞退舊制」請領條件:
必須符合《勞基法》第53條的規定,勞工必須在單一公司任職至少10年以上,才領取舊制退休金。
1.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2. 工作25年以上者;
3.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舊制退休金只能一次領走,不能選擇月退)
「勞退新制」請領條件:
2005年7月1日開辦,該日後才新進職場的勞工,或是離職再受僱的勞工,一律都強制適用勞退新制。「勞退新制」是由雇主每月將勞工薪資6%,提撥到勞工個人帳戶,即使未來該名勞工換工作,該帳戶也會跟著勞工,而帳戶金額屬於勞工所有,但必須年滿60歲才能領出來。
1. 年資15年以下(僅單次領畢)
2. 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選擇單次領畢,或是按月領取)
換句話說也就是勞工工作,雇主就按月提撥,該帳戶的錢屬於定額,因此,即使勞工選擇按月領取,領完帳戶的錢就不能再領了。
這裡有資訊可以參考,網路搜尋一下也有很多可供試算的頁面
是說與其花很多時間算倒不如先賺比較實際。
其實人們關心的重點是國民年金到底會不會倒,然後我認為社會補助和社會福利如果夠迷人、體制夠健全‥要論納國庫,稅金其實再貴也願意繳啦;反之一堆名堂東扣西扣,國家不富庶、人民很辛苦…金額再低確實也拿不出手,但兩者既是相輔相成也是相拖相累的。
#國民年金 #催繳 #失業
#勞退 #勞退新制 #勞退舊制
#按月提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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